5月16日电 据“中国民政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近日,民政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》,针对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薄弱环节,总结提炼地方经验做法,重点强调了着力完善部门协同机制、形成上下联动机制、构建社会参与机制等3方面工作机制。具体内容如下:
答:近年来,中国老龄协会结合自身职责,围绕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新要求,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、老年人权益保护、老年人优待等重要政策的研究制定,深入开展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、老年志愿服务、老年人监护等课题研究,组织实施涉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及老年人防诈反诈等活动,连续6年开展涉老案件研究并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,连续5年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开设“守护夕阳”老年普法教育系列节目,努力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和老龄社会法治环境形成。下一步,我们将贯彻落实《意见》,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,全方位协助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,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。
人才强则乡村强,提升农民数字技能是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的关键。不妨构建多层次、多形式、全方位的数字教育培训体系,比如,针对老年群体开设“数字课堂”,从手机支付、视频通话等基础功能教起;为农技人员定制学历提升计划,培养既懂农业又通数字技术的“新农人”。当越来越多的农民变身“数字达人”,他们不仅能拓宽增收渠道,还将为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能。
第一,台内务问题难解。近期“在野”党主导的台立法机构改革行动,造成“朝野”关系紧张、立法机构议事冲突频传;台行政机构提复议案让行政和立法冲突浮上台面,政党纷纷走上街头诉诸群众,政局动荡、人心不安。
残疾人事业是“春天的事业”。新征程上,我们要聚焦残疾人生活新期待,使广大残疾人共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成果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持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,积极拓展残疾人家庭就业增收渠道,加快健全兜底性、基础性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,着力提高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文化体育、托养照护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服务质量,增强农村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,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。各级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把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广大残疾人的根本利益作为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解决好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,坚决同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,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,努力做残疾人信得过、靠得住的知心人、贴心人。
答: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。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,离不开司法保障。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,持续加大涉老纠纷处置力度。
上述两起事件,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。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,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,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“雪上加霜”。